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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正版下载: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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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22BJAG10220),2021年度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在存在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完整并已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关键控制点、高风险领域达到有效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适应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较为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鉴证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另外的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0,939,693.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3,111,840.53元,减去2021年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66,563,631.66元,减去2021年分配现金红利419,028,26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8,459,633.70元。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块钱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85,181,62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部分未超过2021年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考虑了业绩成长及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做现金分红,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中等水准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联的费用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拟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块钱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获得审议通过,公司在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总股本由2,346,558,302股增加至3,285,181,62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46,558,302元增加至人民币3,285,181,622元。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和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2022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以上提案的相关联的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生效。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块钱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85,181,62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部分未超过2021年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依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做出的正确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60,19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84,896,919.56元,其中,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90,336,374.96元,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214,734,736.52元,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投入152,763,803.75元,补充流动资金共使用1,377,062,004.33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09,983,905.29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会议和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获得审议通过,公司在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2,346,558,302股增加至3,285,181,62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46,558,302元增加至人民币3,285,181,622元。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高德红外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陆“高德红外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高德红外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首席财务官黄轶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丽玲女士,独立董事张慧德女士,保荐代表人安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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